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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232线)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 2023-11-08 08:29:22 |   作者: 乐鱼官方入口

  关于省道S232线潮安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潮发改交[2018]246号)(投资项目代码-48-01-814470)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S232线)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潮交基函[2023]114号),出资比例为潮州市财政资金出资50%,潮安区财政资金出资50%,招标人为潮州市潮安区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省道S232线潮安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起点位于枫溪区田头何村福德古庙处(K6+043),总体呈南北走向,途径枫溪区、潮安区浮洋、龙湖、东凤、庵埠4镇,终点为潮安区与汕头市交界处(K31+949),全长25.906公里。项目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局部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兼具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19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12.24亿元,其中建筑安装费6.58亿元。本项目于2019年3月27日经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复,同意本项目分期实施。

  (3)建设规模:省道S232线.7825万元。本标段路线整体由北向南布设,起点桩号为K11+000,衔接Al标段终点,项目终点桩号为K13+997.451,衔接A3标段起点,路线途径潮安区龙湖镇,路线km。主要技术标准如下:1、公路等级:二级公路;2、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3、设计速度:60、40km/h;4、路基宽度:19、8.75m;5、车道数:双向四车道、双向两车道;6、地震动加速度峰值:0.20g。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等标准、规范的规定要求。

  (4)招标范围:本公告招标范围有省道S232线)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督控制,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里程范围内路基、桥涵、路面、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附属设施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并负责监理中心试验室的筹建工作。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45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20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如施工工期做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具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水利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 中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和资质完全一致。

  24日9时30分。5.3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首页-资料下载-工程交易-“建设工程投标系统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咨询电话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 30 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 30 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5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一套),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电子文件以 word 或 excel 或 pdf 格式拷贝至 U 盘或光盘中。

  省道S232线潮安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起点位于枫溪区田头何村福德古庙处(K6+043),总体呈南北走向,途径枫溪区、潮安区浮洋、龙湖、东凤、庵埠4镇,终点为潮安区与汕头市交界处(K31+949),全长25.906公里。项目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局部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兼具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19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12.24亿元,其中建筑安装费6.58亿元。本项目于2019年3月27日经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复,同意本项目分期实施。

  (3)建设规模:省道S232线.7825万元。本标段路线整体由北向南布设,起点桩号为K11+000,衔接Al标段终点,项目终点桩号为K13+997.451,衔接A3标段起点,路线途径潮安区龙湖镇,路线km。主要技术标准如下:1、公路等级:二级公路;2、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3、设计速度:60、40km/h;4、路基宽度:19、8.75m;5、车道数:双向四车道、双向两车道;6、地震动加速度峰值:0.20g。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等标准、规范的规定要求。

  里程范围内路基、桥涵、路面、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附属设施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并负责监理中心试验室的筹建工作。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为:45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20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如施工工期做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具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水利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1.3.1投标人应具有上述第 2.2 款表中所列相关资质,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1.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1.3.4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完成过”指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 (时间以载明的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完工验收 时间为准) ,经评定合格,本文提到的交工验收是指交工验收或一次性竣工验收。

  3、本表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承接并完成的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 (如总公司、集团公司等) 的 监理业绩和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的监理业绩均不予认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

  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 体

  现其完成的工作量和专业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量和专业,此业绩不予认定。

  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以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5、类似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或路面改造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在采用新建的公路项目完工业绩时,对于同等公路等级改、扩建中的新建桥梁工程业绩也应认可。

  1、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成员:最新年度 (含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 在广东省公 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估 (监理单位) 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 人,在最新全国公路从业单位 (监理单位) 信用评估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2、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资质成员:企业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成信息录入手续。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对应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注:1、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 款的规定。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至少担任过 1 项类似工程土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监理负责人,持有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或电子证书) 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注册(或从业登记)。

  无在岗项目(指目 前未在其他项目上 任职,或虽在其他 项目上任职但本项 目中标后能够从该 项目撤离)

  1、“担任过类似工程监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可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2、在《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施行之前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继续有效。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 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广东省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 A 级投标人、B 级 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 B 级投标人);(3)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4) 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标准:(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 (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发展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项规定的别的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 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适用于允许联合体投标的)(7)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10)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 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解决的方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评审标准:(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 (如有)、投标价 (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如有)。(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 许可证 (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没办法提供开户许可 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 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投标人已录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中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和资质完全一致。(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 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含备选,如有)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30 分主要人员:25 分业绩:25 分履约信誉:10 分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 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 评标价的平均值或最高评标限价的计算:方案一:①按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 取前三名 (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 ,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 件) 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 (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 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应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除外) ,将该 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 100%;③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 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 85%为评标价平均值。(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做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明显的变化。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质量和安全监理目标明确,且完全响应广东省施工标准化和安全标准化指南的得 3.0 分 ;监理措施具体且有效,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及预控方法合理可行的,响应广东省施工标准化和安全标准化指南程度,酌情加 0-2.0分;

  进度监理目标明确并满足招标 文件的要求得 3.0 分 ;监理措 施具体且有效,对保证工期所采取的对策及预控方法合理可行的,酌情加 0-2.0 分。

  有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 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具体且有 效,有明确的变更管理、预防索赔、减少合同纠纷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得 1.8 分 ;有合理可行的控制超计量支付及提前计 量支付的预控方法的,酌情加0- 1.2 分。

  有环保监理措施,且完全响应广东省施工标准化和安全标准 化指南的得 1.2 分 ;环保监理 措施和方法具体且有效的,响应广东省施工标准化和安全标准化指南程度,酌情加 0-0.8分。

  有对工程重点、难点的分析得 6.0 分;分析 准确,且有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的,酌情加 0-4.0 分。

  有对本工程的建议的 3.0 分;对管理模式、 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方 面均提出较为合理可行的建议的 ,酌情加 0 - 2.0 分。

  监理人员符合资格审核检查要求的,得 25 分。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 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10,一般原则上E1=1.0,E2=0.5,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四舍五入。

  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3km(尾数不计) 加2分,最多加10分

  1. 信用等级分值 (5 分)AA、A、B、C 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 为 5.00、4.75、4.45、3.65 分。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10.2 款的规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联合体成员中等级较低的计算。2. 履约情况 (5 分)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1 年内,投标人因公路工程 (含附属设施) 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1) 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的,扣 5 分/次。 (2)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的,扣 3 分 /次。(3) 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的,扣 1.5 分/次。(4)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式约谈的,扣 0.1 分/次。注: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式约谈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 1 次 。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或均存在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1.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做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 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2 评标组织1.2.1 协助工作组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 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 标工作量确定。招标人能帮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1) 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2) 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3) 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 并进行归类汇总;(4) 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 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如有)。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1.2.2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 参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1.1 款。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 括:(1)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 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 据;(2) 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做核查。(3) 按照以下 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1.3 评审工作程序(一) 第一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2、详细评审 (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 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监理实施方案、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二) 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1、初步评审:(1) 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2) 报价算术性修正;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三)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五) 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原 3.2.2 条款补充细化如下:评标委员会在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时,各评分因素 (主要人员、技术能力 (如有)、履约信誉除外) 得分一般不能低于该权重分值的 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值 60%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商务评分 (主要人员、其他因素) 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人时,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采用取消同一评委对同一标段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1名评委评分分值 (若有2名或以上评委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时,则取消其中1名评委的所有评分,具体办法如下) ,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取消其中1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一 (依次按照以下流程): (1) 对比上述出现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的评委的次分差值 (次分差值=某一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最高分-该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次低分) ,取消次分差值最大的评委所有评分;(2) 如次分差值仍相同,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1名评委评分。取消其中 1 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二: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 1 名评委评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时,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以上评标委员会人数以实际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数量为准。投标人的商务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6.1 项 (2) 目末增加以下条款:g.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增加 3.6.3 项:3.6.3 依法一定要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增加 3.9.3、3.9.4、3.9.5、3.9.6、3.6.7 条款后增加:3.9.3 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按各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高低顺序依次选定中标候选人,假如慢慢的出现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高投 标限价较高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在本次招标中其 他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合同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 选人,如此类推。3.9.4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 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 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开标,但评标委员 会在进行报价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 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9.5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 3 个及以上的,招标 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 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 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9.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 议招标人重新招标。3.9.7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含在以下条款:(1) 招标公告第 3 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2) 投标人须知 1.4.3 项、 1.4.4 项、1.4.5 项、 1.12 项、3.4 项、3.5项;(3) 本评标办法的否决条款。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做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核检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3.1.1 评标委员会能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别的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有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能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