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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国道松阳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时间: 2023-11-22 15:57:43 |   作者: 乐鱼官方入口

  建设内容: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长岗隧道内的松阳莲都界,路线出隧道后沿老路向西拓宽改建,经章山、赤路圩、裕溪、上村、小搓、毛弄至靖居口村,于靖居口与拟建209 省道平交、之后设桥隧至象溪镇与老路平交,设象溪隧道及桥梁上跨老路和松阴溪;路线经南州村南侧后设南坑口1 号大桥下穿G4012 溧宁高速,并沿山边向西布设,于南坑口村设南坑口2 号大桥上跨南坑源和村道后沿溪边山脚布设,设雅溪口1 号大桥跨越松阴溪与老路,经石马圃电站,设雅溪口隧道、雅溪口大桥上跨老路后沿老路采用半路半桥形式拓宽、终点位于象溪镇黄田铺村附近,顺接637 国道松阳雅溪口至遂昌界段,路线.62m/3 座;桥梁合计长度3531.84m/16 座(桥梁长度按左右幅平均,若为单幅桥,则按一半长度作为双幅桥的长度)。线 道,其中钢筋砼圆管涵38 道,钢筋砼盖板涵16 道。全线 座分离式隧道,隧道总长4089m(松阳段),其中:长隧道2993m/2 座、中隧道812.5m/1 座、短隧道248m/1 座。共设置平面交叉12 处,其中与主要公路交叉2 处,与村道交叉10 处。本工程沿线 处。

  本项目主线按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根据地形地貌及交通需求采用24.5m路基标准宽度。

  本工程涉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工程沿线河流主要为松荫溪及支流,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工程沿线的耕地、沿线植被、动物、水土保持设施等。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沿线棵)和以靖居口隧道形式穿越松阳县东部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公里。本工程的声环境和大气环境主要保护目标见下表。

  施工废水要来自于实施工程人员的生活垃圾污水、施工车辆保养清洗废水、砼拌和系统废水、泥浆废水和桥梁基础施工引起水域的悬浮物增加等,采取一定的措施后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营运期公路服务站生活垃圾污水通过自身设置化粪池后,可纳入松阳县象溪镇域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集中处理后影响很小。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大多数来源于施工工地扬尘、施工车辆尾气、混凝土拌和站粉尘及路面铺浇产生的沥青烟气。营运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机动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THC(烃类)和烟尘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筑路机械的作业噪声及开挖、建桥打桩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噪声,车辆单车行驶噪声因车况、车速、路面条件等不同而异,其LAeq值一般在70~90dB。营运期交通噪声对沿线距离较近的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评价区内植物生产力、生物量的影响大多数来源于路基工程、桥涵工程永久占地,以及施工临时占地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现状调查,工程沿线主要植被类型为常绿樟等次生林,工程建设对评价区植物生物量影响较小。

  公路运送过程中的风险事故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对沿线水体和环境空气的影响,有毒有害的固态、液体危险品因交通事故而泄漏、落水将造成水体的严重污染,危害农业灌溉等方面;易燃易爆运输车辆如发生意外事故,将引起爆炸,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有毒有害化学气体对环境造成污染空气。

  1、生态保护的方法: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规定进行路基填挖、施工施工、桥梁建设等施工活动,并对临时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尽可能减少对沿线、水环境保护的方法:加强对施工废水的管理,严禁漏油和各类废水的直排,均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或回用。

  3、环境空气保护的方法:在靠近居民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场所,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新筑路基及时压实等。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

  4、声环境保护措施:距离较近的施工点,设置临时隔声围护;营运期采用提高绿化面积、规划控制,对噪声超标采取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营运期交通噪声影响。

  5、环境风险:在道路拐角、靠近河流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在工程跨河桥梁两侧加装防护栏,为避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因交通事故掉入水域,对水体水质造成污染,需在跨河桥梁两侧加固和加高跨两侧护栏,选用高等级的防撞护栏(SS加强型的波形护栏),以防污染事故发生。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交通管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管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637国道松阳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建设符合松阳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丽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及规划环评,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将对完善丽水市的交通路网结构,带动当地经济、旅游、工业等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工程在施工期、营运期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工程改建将要求建筑设计企业、实施工程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认真采取本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的方法,使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可控。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本工程是可行的。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前,将在环评单位网站()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