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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玉栋:我国美丽乡村建设现状

时间: 2024-02-29 05:30:47 |   作者: 乐鱼官方是赞助了大巴黎

  美丽乡村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是美丽中国建设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具体实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工程、新载体,是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一次重大创新。它更注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更注重农村居民的幸福体验,更注重乡土文化的传承和繁荣,更注重城乡的互推互动和互融互联。

  一曰“政府主导”。据中国美丽乡村研究中心截止于今年5月底的不完全统计,全国省级党委政府出台的涉及到美丽乡村的文件已接近200件。出现了三个“几乎”:几乎每个省都出台了本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意见,几乎每个省都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的牵头负责部门,几乎每个省都安排财政项目资金开展试点建设。具体而言,一是普遍格外的重视。浙江、安徽、河北等部分省,甚至从上到下都是“一把手工程”。在其他绝大部分省区市,也都安排省里的重要领导来牵头抓、重点抓。都是调动同级党委政府的有关部门,大家一起干。有几个省,还在各级成立了美丽乡村创建办公室或类似机构。二是出现了表面上的“不差钱”。各省对美丽乡村的投入有两个特点,一投入大,二增长快。在当前全国财政增长乏力的大背景下,这显得很亮眼。今年,各省对美丽乡村的投入,我们概算了一下,应该在大几千亿的规模。在部分地区,历史性地出现了乡村建设“不差钱”的现象,这非常难得,似乎是一个拐点。

  二曰“生态植入”。我国历史上,从没有一场乡村建设运动像美丽乡村这样如此重视“生态”这个词,以至于,一提“美丽乡村”,谁都会想到“生态”两个字。900多万平方公里的农村大地上,到处都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标语。各级官员的讲话稿中、各个涉农专家的文案上,都摆上了“生态”这两个字。生态不仅成为乡村发展的目标,更成为乡村建设的动力。

  三曰“百花齐放”。农业部办公厅在《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这一个文件中精确指出,“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美丽乡村创建,深入调研分析新情况,科学把握新特点,创造性提出新思路,明确工作着力点。充分尊重基层和农民的首创精神,积极探索推进美丽乡村创建的新途径。创新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各省各地在美丽乡村实践中,确实充分的发挥了聪明才智,积极探索创新,涌现出了大量好的模式、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在美丽乡村建设国家标准起草的过程中,我主张这应是一个引导性标准,一定不可以起草成一个强制性标准,要保护好各地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让“美丽乡村”成为一个有想象力的词。

  当前我国的美丽乡村建设,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那就是:“轰轰烈烈,成就巨大;玉中有瑕,问题不少”。主要的、存在深层次原因、有全局影响的问题,有三个:

  (一)缺乏统一协调,造成无所适从。一是中央部委层面缺少协调,缺少沟通机制,直接造成各地的无所适从。二是有些地方政府与社会层面缺少协调,往往是政府自己在唱“独角戏”,社会动员度、参与度都不高。尤其是农民群众动员不足,不少地方都是“政府在苦干,群众在闲看”。

  (二)投入依然不足,影响整体推进。当前,关于美丽乡村的投入,有几个特点:第一,投入的财政资金,以省、市、县三级财政为主,中央财政投入不足,至今没有一个美丽乡村财政专项资金。这就出现了“头小身子大”的现象。第二,各地的美丽乡村建设,基本都是地方财政资金自己在玩,其杠杆撬动作用发挥不足,很多社会资金想进入却不知道如何进入。一个指标就是就全国来看,成功的、较大的美丽乡村建设PPP项目很少。由于投入不足,当前,我们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上仍处在试点示范阶段,只有极个别省是在全省的所有乡村中整体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做到了“一个不能少”,其他大部分省还只是选取部分村进行试点创建。而有些试点村的选取存在问题,往往选的都是本来就是很好的村,在乡村建设发展中出现了“马太效应”,这与扶贫工作背道而驰、与试点示范本来目的背道而驰、与绝大多数群众的期盼背道而驰。

  (三)理念存在偏差,导致乱象不断。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农业部刚开始在全国启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时,出台的文件里的“美丽乡村”四个字是带括号的。这个括号是我们特意加的,当时的主要考虑就是想强调“美丽乡村”这个词是一个有特定内涵的词,不是泛指的美丽的乡村。它的内涵就是我们倡导的美丽乡村理念。我们在有关文件中明白准确地提出了“努力使美丽乡村的创建理念融入并成为农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理念最终成为文化,这就是我们的目标。可是,时至今日,并不是所有美丽乡村建设的管理者、建设者、研究者等参与者都能理解“美丽乡村”的概念实质。在实际在做的工作中,一些同志存在对美丽乡村本质概念缺乏深度理解的问题。乡村建设中的“民本位”或“官本位”、“真生态”或“喊生态”、“讲公平”或“假正义”、“尊规律”或“反规律”,是我们值得重视和思考的问题。

  一是加大顶层设计力度,建议建立健全相关部委间组织协调机制。2013年年初,农业部开创性地举起了美丽乡村的大旗,第一次在全国层面部署开始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当年7月份,财政部开始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后来,其他相关部委也都纷纷跟进,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推进相关工作。当多个部委都在提“美丽乡村”的时候,就容易让基层开始困惑:到底哪个部委在主抓美丽乡村工作。这就亟需在部委层面成立组织协调机构或建立组织协调机制,譬如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甚至可考虑成立全国美丽乡村创建办公室等。

  二是加强财政支持力度,建议在中央层面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当前,我国的贫困人口还有5575万,他们绝大多数分散在农村。要实现中央确定的2020年全部脱贫的目标,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对美丽乡村财政支持,就有了更广泛、更深刻的意义。从中央财政里面设立一个“美丽乡村建设专项”非常有必要。在给有关部委的政策建议中,我曾描述过这个专项:由行政村直接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拨付到村里,由村里按照“少什么建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去支配、管理、使用,而且可跨年度使用。与现有的涉农财政项目在目标设计、分配监管、支配使用、结算考核上都不一样。

  三是加快相关培训力度,建议各级各地强化美丽乡村研究与引导。理念上的问题能通过培训和引导来修补。同时,针对美丽乡村研究存在严重缺失的问题,建议动员、支持各研究部门开展有明确的目的性的研究工作。中国美丽乡村研究中心是以“美丽乡村”为研究主题的跨学科、跨地域、跨领域的开放型综合研究平台,在美丽乡村的基础理论、政策制度、规划设计、标准评价、创建技术、智慧乡村、传播推广等多方面开展研究,是各方协同合作的新型国家智库。